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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收取订金后,原则性不予退还给游客。
当次的订金可以作为您下次进藏的预付款。
参考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公布《组团合同》的第十六条、十七条的违约责任:
已经产生的费用,将按照合同的违约进行合理的核算,未产生的费用我们将在游客离团前退换给游客。